本报讯 吴慧萍 记者贺巍报道:近日,德兴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时追讨抚养费,从立案到执行到位仅耗时2天。同时从有利于孩子康复的角度出发,向孩子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好作为父亲的监护职责,充分体现了德兴法院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本案的主人公小馨(化名)两岁多被诊断为自闭症,当时其父母已离婚,离婚时夫妻二人协议女儿小馨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小馨1000元抚养费。被确诊后,张某独自一人带着小馨辗转景德镇、南昌两地在特殊学校上课,也无经济来源,仅靠李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根本不够用,全靠借贷以及亲戚朋友的接济艰难度日。李某在与张某离婚后,就再也没有主动关心过小馨的成长,即使在小馨被确诊自闭症后,也未参与过小馨的康复训练。去年4月,由于李某患病,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已连续十个月未向小馨支付抚养费。小馨母亲多次向李某讨要抚养费未果,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只是因为自己去年患病,无法工作失去了经济来源,无力承担小馨的抚养费。对此,执行法官向李某打起了亲情牌,大人再难也能克服,绝不能苦了孩子,尤其小馨正处于康复的关键期,更需要好的成长环境,实在不行,可以先向亲友周转一下,其身体也已康复,可以出去工作挣钱了。最终,李某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当晚向法院付清了拖欠小馨的抚养费。考虑到小馨情况特殊,父亲的长期缺席不利于其病情的康复,执行法官向李某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好父亲的监护职责,关注女儿的身心健康,帮助女儿更好地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