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为全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万年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全力以赴,耐心细致地审核数百份零星报销发票,精心呵护着医保基金的安全,认真守护着老百姓的“救命钱”。
11月10日,待遇审核股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零星报销审核过程中发现患者朱某的慢性病门诊报销发票存在疑问,认真比对患者的就诊医院、日期、项目后,立即联系了患者就诊的江西省某医院收费处,证实了患者朱某存在欺诈骗保行为。
据悉,朱某在今年3月29日先自费缴纳医疗费用并打印了电子发票,随后进行退费,接着在另一个收费窗口出示社保卡重新缴费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今年6月,朱某用自费医疗电子发票在万年县医保经办中心办理了报销获利229.95元。
针对此次欺诈骗保行为,该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患者朱某并告知其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患者当即表示同意退回已经报销的金额229.95元,并承诺以后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江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