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公司承建的铅山县工业东路道路工程,现已竣工结算。该项目所有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均已由该项目负责人领取。请该项目务工人员及材料供应商携带相关结算凭据,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铅山县工业东路道路工程项目部找该项目负责人(薛玲,电话:15979395465;身份证号:430724198402085429)进行债务结算。在上述期限内未到项目部与该项目负责人清算,日后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纠纷与我公司无关,责任均由该项目负责人全部承担。
本公司郑重声明:对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申报债务的,本公司予以追认,逾期则本公司不予追认,特此声明。
共青城瑞升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