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现已建成,具备选房、分房条件,经研究,定于2023年6月25日看房,2023年6月26日至28日选房分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分房对象
根据《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安置房地址在茶圣花园以西、茶圣中路以南,铁路既有线以北(茶圣花园二期小区),该项目的被征收户(以下简称“选(分)房人”)。
二、选房分房时间及地点
1、看房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选房分房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8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茶圣花园(二期)小区1号楼一楼商铺内(茶圣路市城管局西侧)
三、选房分房依据及原则
以《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号等有关文件和凭证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规定实施:
1、 分户型按选房号序号依次选房,如遇特殊情况,每日20:00前公布次日参加分房户型及参加选房号序号。
2、安置房实际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3、安置房选定后发放《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房确认书》,并在当天结算和缴清安置房购房款、物业管理费、管道煤气开户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履约金等费用。
四、选房分房事项和步骤
1、选房人自2023年6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自行前往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现场看房(联系人:徐仕波、联系电话:19379319703),每个单元一楼进户大厅处公布户型面积明细,看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看房时间为当日的上午8:30至下午17:30)。
2、选房人于2023年6月26日至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选房号原件,到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房办公室领取《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房告知书》回执单交回,选房时间、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详见《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房告知书》。
3、选房分房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号、身份证、户口本(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套(注:户口本复印户主页、本人页)。
4、选房分房当天,选房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选房现场等待叫号,按照叫号顺序将上述证明材料交由工作组查验,经查验确认后现场选房,选定安置房后领取《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房确认书》、结算并缴清各项费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后领取安置房钥匙并验房。
(温馨提示:每户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请选房人务必提前看好房源)
五、相关费用结算方法及标准
1、购房款。以《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依据,按照《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已选安置房面积进行结算。
2、周转金。按照《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周转金按照分房交房时间按月计算一次性发放到位,具体结算标准按《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考虑到安置房交付后需进行装修,经研究决定,自公告选房之日起再支付3个月装修期周转金。
3、管道煤气开户费:2800元/户。
4、物业相关费用:
①物业收费1.2 元/㎡,预收1年。
②装修垃圾清运费按5元/㎡标准一次性收取。
③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安置户在装修时不能破坏房屋主体、外形,装修完毕入住后验收合格返还。
5、请选房人备足结算款,原则上现场只受理银行储蓄卡结算,不受理信用卡和现金结算。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选房按照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选房分房程序进行,通过其它途径选取的房屋视为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选房人未在《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房告知书》规定的时段内参与选房(未到现场或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一律顺延至本项目选房号末端号之后选房。
3、《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有多个被征收人的,多个被征收人在选房当天必须全部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与受托人以现场视频连线的方式选房,并附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产权人的姓名应与《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保持一致,原被征收人死亡的,继承人需证明其系该补偿协议及安置房的合法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原被征收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3)经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
5、被征收人因婚姻变化需改变安置房产权人的,需提供经由民政部门加盖档案查询印章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6、被征收人遗失《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原协议,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选房号原件遗失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选房号存根并出具证明。同时,被征收人选房前到原项目部办理上述材料遗失声明手续。
7、如存在纠纷的,在选房之日前,必须妥善解决好纠纷,按时按要求参加选房;若不能按时按要求选房的,顺延至该项目选房号的末端号之后选房。
七、未尽事宜咨询
东市:上饶市茶圣东路333号
0793-7920626 高女士
上饶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茶圣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