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号 县区 类型 属实 被处理情况
1 D20230903020 弋阳县仙湖村委会刘某一家人4月8日清明期间扫墓,烧毁山林面积长度260多米,宽50米,烧毁山林10多亩,应该调查处理。 弋阳县 生态 2023年9月4日上午,弋阳县漆工镇、县林业局在接到信访件督办通知单后,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事件发生于2023年4月8日12时,仙湖村村干部发现林干头山场处有烟尘后,立即告知漆工镇人民政府,漆工镇执法大队、森林消防专职队在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村干部及时将山火扑灭。随后,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仙湖村山场着火系仙湖村村民刘某扫墓时一人点火导致,其余人员未点火。县林业局通过无人机测绘,经计算该山场过火面积为9.9亩,全部为林地。 部分 1.2023年4月10日,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办到发生火警地块现场勘查核实发现该地块属于杉木幼林。经调查询问,刘某对自己清明节扫墓焚烧草纸造成所在的山林被烧毁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前期现场核实情况及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确定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5月22日,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刘某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刘某改正,顶格处罚3000元的罚款。 无
破坏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属实 2.2023年9月4日,漆工镇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经过现场勘查和技术人员确认,过火区域少量杉木死亡,部分杉木已重新萌发幼苗;部分杂灌、草地已由刘某完成复绿,对于少量死亡杉木责成刘某于今冬明春补种,恢复林地属性。
D20230903021 (第三次重复举报)余干县第五小学在9月2日下午承建商打人,置扬尘、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于不顾,强行施工。 余干县 大气 该信访件属重复投诉件(与第二批编号:D20230902010、D20230902015属同一信访件)。2023年9月3日,余干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就投诉人反映问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核查,余干县第五小学3栋老教学楼8月底已拆除完毕,场地裸露土方未覆盖到位,拆除建筑物时撒落水泥块,导致路面轻微破损。前期拆除过程中,使用机器设备进行拆除作业产生的噪音给附近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 属实 1.施工方已对施工场地裸露砂土进行全面覆盖; 无
2 污染 2.余干县第五小学3栋老教学楼于2023年8月下旬开始拆除施工,8月31日拆除完成;
3.承建商打人问题实际为施工方与周边居民纠纷(无肢体接触),公安部门现场进行了调解和处置。
3 D20230903022 余干县社庚镇坂上村委会:1.村支书宋某未经过村民同意于2022年底用挖机私自将中坪村小组和上坪村小组所属耕地59.6亩填平,现变成旱地。2.宋某老婆的表哥李某在村里违规建房,新房门前一亩红线范围内良田被私自填埋一米多高建围墙。 余干县 生态 2023年9月5日,余干县社赓镇、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核实:一是大垄源地块抛荒多年,根据余干县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社赓镇人民政府为确保耕地利用到位、粮食生产安全,经现场勘测,要求坂上村“两委”对此地块进行重新整理并开展杂草、灌木、乔木清理工作,合理安排村民进行耕种。2022年8月份,坂上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决定于2022年下半年由村委会对该地块进行杂草杂树清理,以期达到重新耕种条件,并明确该地块属上坪组、中坪组集体所有,由上坪组、中坪组共同管理,合理分配至上坪组、中坪组村民,并督促村民根据时令安排耕种,不得无故抛荒。但由于少部分村民不太了解事情经过,有不同意见,导致该地块迟迟未能正常耕种。二是李某在新房门前农田私自填埋红石,具体为:举报里的宋某即(中共)坂上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宋某璋,李某即李某球,李某球是宋某璋的老婆的远房表舅,不是表哥。坂上村上坪组约有40户农户、中坪组有50户农户、下坪组有70户,为李姓村落,对外也称为坂上李家,大部分村民之间都沾亲带故。李某球长子李某青因家庭人口较多、居住拥挤,且两兄弟皆早已成家立业,曾多次向坂上村委会提出拆除老瓦房、进行重新建房的申请,2022年上半年坂上村委会按相关程序上报,经社赓镇人民政府初步审核,报县有关部门审批,于2022年9月正式获得余干县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证(证件编号:乡字第36112720220134号)。李某球家因居住在村庄最后面,房屋周边都是农田,为了方便生活,意图在家门口做个菜园,多年来,采取间断填埋的方式,将门口部分责任田填平用作菜园。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 1.2023年5月份,社赓镇自然资源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2023年5月25日、6月15日,李某球先后使用挖土机、小四轮汽车自行开展整改,后镇自然资源所实地查看验收。 无
破坏 属实 2.坂上村“两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相关引导解释工作,督促上坪组、中坪组尽快合理将大垄源土地分配至村民,促使该地块正常耕种。
3.2023年9月6日,坂上村委会对李某球在自家责任田田埂砌的红石墙开展了清除工作。
4 D20230903023 弋阳县漆工镇仙湖村委会,刘某某4月8日上午11点左右带上爸妈嫂子侄子一行五人扫墓,失火烧毁山林面积10多亩。5月22日镇里仅处罚其侄子刘某一人,我们受害方仅有少部分人得到赔偿,本人请上级部门公正处理。 弋阳县 生态 2023年9月4日上午,弋阳县漆工镇、县林业局在接到信访件督办通知单后,组织专人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事件发生于2023年4月8日12时,仙湖村村干部发现林干头山场处有烟尘后,立即告知漆工镇人民政府,漆工镇执法大队、森林消防专职队在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村干部及时将山火扑灭。随后,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仙湖村山场着火系仙湖村民刘某扫墓时一人点火导致,其余人员未点火。县林业局通过无人机测绘,经计算该山场过火面积为9.9亩,全部为林地。 部分 1.2023年4月10日,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办到发生火警地块现场勘查核实发现该地块属于杉木幼林。经调查询问,刘某对自己清明节扫墓焚烧草纸造成所在的山林被烧毁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前期现场核实情况及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确定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条。5月22日,漆工镇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刘某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刘某改正,顶格处罚3000元的罚款。 无
破坏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属实 2.2023年9月4日,漆工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经过现场勘查和技术人员确认,过火区域少量杉木死亡,部分杉木已重新萌发幼苗;部分杂灌、草地已由刘某完成复绿,对于少量死亡杉木责成刘某于今冬明春补种,恢复林地属性。
3.被烧毁山林赔偿问题,经漆工镇仙湖村委会组织相关山林地(地块)权属人杨某某、刘某某、曾某某、陈某某4人沟通协商。其中,杨某某获赔20000元人民币;曾某某、陈某某、刘某某放弃赔偿。
5 D20230903024 横峰县兴安街世纪城小区旁新做夜宵街,垃圾乱倒,无人管理,苍蝇蚊虫多,很臭,跟环卫所反映,只是早上清扫一下。 横峰县 其他 新做的夜宵街(横有峰味夜集市)有专人负责管理,未发现大量苍蝇蚊虫多很臭的情况,但发现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部分 1.横峰县城市管理局已会同上饶优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夜宵街运营管理方)对夜宵街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情况进行环境整治,引导摊主、顾客正确进行垃圾分类。 无
属实 2.上饶优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夜宵街运营管理方)已落实专人常态化保洁,及时清运各类垃圾,避免垃圾容器满溢,早7点到晚12点集中清运两次以上,夜间12点对垃圾收集点冲洗一次,三天对夜宵街全面冲洗一次,并在夜宵街出入口、摊区内部等部位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做到数量合宜、干湿分类。
6 D20230903025 信州区北门街道郭门村蚕桑厂,里面有一家开了十多年的洗涤厂。1.无证经营;2.洗涤水经过三级沉淀后直排地面,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信州区 水污染 2023年9月4日、5日,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周中均会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区市管局、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核查:该洗涤中心经营者2018年1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年6月开始营业,主要设备为3台XGQ-100F型号洗衣机。现场检查发现该洗涤中心每日洗涤桌布约200套,每月消耗自来水约100吨。洗涤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外排,但未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 属实 2023年9月5日下午,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同时依据《江西省污染防治条例》相关罚则,依照行政处罚法简易处罚程序当场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经营者已经自主关停,设备已拆除。 无
7 D20230903026 玉山县六都乡湾村村去年10月10日开始,以政府牵头,说是探矿项目,在未告知村民的情况下,私自开挖村民的山林和基本农田,官方说属临时征用山林和基本农田,但是未见任何手续(包括无采矿权)。该村没有自来水,勘探打了100多米深,破坏了当地的水源,挖土随意堆放,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玉山县 生态 玉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胡巨炜为组长,县林业局和属地六都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专班,于2023年9月5日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属实 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玉山县六都乡玉山台建筑用灰岩矿详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于2023年9月6日起,对该项目所有临时使用林地范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对涉嫌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县林业局已林业行政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无
破坏 据县自然资源局下达的《玉山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中表明,玉山县六都乡玉山台建筑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由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开展,同时属地六都乡人民政府和湾村村委会做好地质勘查宣传通知及开展土地流转补偿等相关工作。由于矿区山场无上山公路,地质勘查设备无法进场勘查,地质勘查单位项目组开挖了简易的钻机临时便道,但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所涉及林地办理了林业临时用林手续,并取得相应位置的林木砍伐证。同时在地质勘查过程中,仅采取钻探方式进行勘查,使用的钻机孔径较小,孔径75-110mm,且钻孔深度全部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没有改变水源方向,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临时便道的铺设。
但由于部分山场地形结构较为复杂,在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对部分路段进行加宽处理,涉嫌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属实。
8 D20230903027 广信区石狮乡黄岭村上村生产小组原来砖厂经改造后,并将近80亩基本农田租给中国化学建造生产材料基地,在该基地建立了两个无任何环评手续的碎石加工厂,碎石厂内通过保护伞建造了三四百平方米的水泥砖混厂房,碎石厂已有半年时间每天都有后八轮从我家门口通过,安全隐患、扬尘、噪声让我们无法生活,请求处理。 高铁 大气、噪音 2023年9月4日,在收到上饶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转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事项的通知》(赣环督(饶)转〔2023〕3号)后,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现场调度,立即安排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铁经济试验区大队、上饶市自然资源局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局、石狮乡人民政府四部门(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并派出相关负责同志到石狮乡黄岭村对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高速梨园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A3标项目经理部水稳沥青拌合中心及砂石加工生产线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到达现场后,调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情况、调阅相关资料、问询单位负责人等方式对被举报情况进行调查。 部分 (一)2023年9月6日,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经济发展局、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铁经济试验区大队、石狮乡人民政府联合对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要求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存在的环保问题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石狮乡黄岭村建设的砂石加工项目自2023年9月5日起立即停产,对砂石加工生产线、水稳沥青拌合站项目立即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并检查配备有效的安全和环保设施,在环评手续和安全环保设施完善前不得再次投入生产,同时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该生产线已全面停工整改。 无
经济 污染 经调查核实,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昆高速梨园至东乡段改扩建工程A3标项目经理部水稳沥青拌合中心及砂石加工生产线租用的81.8亩地块范围内无基本农田,生产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部分投产,同时在材料运输的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问题对周边村民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困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足够有效的措施降低生产运输过程中对周边村民造成的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二)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问题不反弹,我区对进出该拌合站和生产线的车辆路线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有安全隐患的路段必须安装减速带、震荡带、广角镜等交通安全设施,同时每天安排洒水车对全路段进行洒水除尘和清洗路面至少三次,根据天气状况相应调整,同时由石狮乡人民政府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巡逻,严格监督载重车辆的运行,要求运输车辆在村民聚集区域必须低速行驶,提高警惕,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员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将安全事故可能性降到最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试验区
9 D20230903028 铅山县虹桥乡莲塘村南森水库进去一公里不到,有一户人养了十几头牛,放养为主,导致环境污染,耕地荒废,水库、水井、关牛的房屋及附近污染严重,气味难闻。 铅山县 大气 2023年9月4日,铅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童瑛为组长,由虹桥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到虹桥乡莲塘村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部分 针对“环境污染”、“气味难闻”问题,该农户已将牛圈附近零星散落的牛粪以及废弃老宅周边的牛粪清理完毕。室外堆放及牛圈内的牛粪已清运至自家菜地。 无
污染 经核查,被投诉牛圈位于无人居住的莲塘村南森自然村旧址(已搬迁),距离南森水库(水库为小Ⅱ型)直线距离800米;该区域1500米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属实
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后未发现牛放养现象,牛圈附近存在零星散落的牛粪,废弃老宅内发现少许牛粪;经对牛圈周边水沟及环境进行查看,未发现粪污外排情况;周边有1处小水塘未被污染;周边4余亩耕地仍在种植芝麻,未被破坏导致荒废。
10 D20230903029 广信区罗桥街道办坂头村欧美意鞋厂,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导致下游的小溪水体污染,该小溪直排槠溪河。 广信区 水污染 2023年9月4日上午9点,广信区城市管理局、广信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达欧美意鞋厂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对其生产工艺及室外污水管、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等进行检查,在罗桥渠发现其厂区生活污水通过直排的形式排入罗桥渠。 属实 2023年9月4日,广信区城市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欧美意鞋厂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023年9月5日,广信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欧美意鞋厂立即恢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