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讯 帮人修房出现意外,提供劳务者受伤并致残,面对赔偿,被告长期藏匿。近日,万年县法院坚持全局思维,依托“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 “1+N”执行联动机制,在三任法官的接力执行、不懈努力下,历经17年的积案终于执结完毕。
2006年5月21日,万年县裴梅镇裴某的父亲应江某某、杨某某之请,为两人经营的木材厂漏雨的厂房进行修补。在修补过程中,裴某的父亲突然从3米多高的顶棚上跌落,头部受伤并致残。
事故发生后,江某某、杨某某仅支付了裴某父亲的医疗费,其余损失拒不赔偿。无奈裴某父亲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江某某、杨某某赔偿裴某父亲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42721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仍未支付裴某父亲赔偿款。裴某父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两被告经营的木材厂有关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处置,变现2万元。对剩余赔偿款两被告不仅未主动履行,且故意躲避执行。为此,执行法官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对被执行人江某某、杨某某的经济状况和本人的其他债务债权关系进行了严密查控和核实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本案执行陷入僵局,裴某及家人对此非常不满。尤其是裴某父亲在前几年去世,其家人情绪更加激动,不断到有关部门信访。
面对执行困境,万年法院启动“1+N”执行联动机制,以法院为主,协调县公安局、裴梅镇政府及裴某所在村委会联动执行,通过联席会议部署联动执行方案,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查询布控、查扣车辆等方面的联动协作,终于联系到两被告子女,“1+N”协作单位重点做通两被告子女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告亲属同意放弃一部分赔偿款,两被告子女同意代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丁家茂 方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