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占俊玲 舒畅 记者 徐剑)近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由于受伤误入铅山县横林村。幸运的是,它被横林村华家窑村村民华东生及时发现并上报。
12月21日上午9时左右,汪二镇横林村华家窑村村民华东生在挖笋时,发现草地上有一只鹰,请求派出所处理。汪二镇新安埠派出所接到消息后,立即赶至现场,将其移交至铅山县林业局进行救护。
在救助过程中,铅山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对“猴面鹰”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其翅膀轻微受伤。在悉心喂养下,次日,经认真检查确认“猴面鹰”身体恢复正常,林业局工作人员将“猴面鹰”带至宋家源省级湿地公园放生,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
据了解,2023年以来,铅山县林业局已联合各方成功救助国家保护野生鸟类4只、黄麂1只,均已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