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号 县区 类型 属实 被处理情况
1 X20230913198 广丰区横山镇廿三都村支书夏能仁所建砖厂(新型墙体材料厂),无证生产经营至今。离农家、敬老院、鱼塘都很近,煤烟大、灰尘大,对村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煤水流进鱼塘,污染了养鱼的水,造成不能养鱼,对周边种植的稻谷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环境恶劣。该厂位于上浦高速路边,对湖心村组40亩基本农田造成了污染。另外他从办厂开始到现在一直欺骗政府,检查就停产,检查过后就又开动生产。希望该厂能停产、拆除。 广丰区 大气、水污染 广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广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廖文华为组长,区工信局、横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专班,于2023年9月15日对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部分 对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要求该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生产。 无
该企业因未通过环评审批,区政府于2022年6月下发停电抄告单,对该厂下达了停产通知,国家电网横山镇供电所对该企业实施了强制性停止供应工业用电措施。经现场核实,该企业自断电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无煤烟和废水产生,巡视厂区周边鱼塘、农田,并查看稻谷等农作物种植及生长情况,未发现异常。 属实
存在问题:未通过环评审批。
2 D20230908199 横峰县龙门乡霞方村,村公所对面山上,有人非法开采煤矿,已开采了一年多,因开矿人势力很大,希望督察组暗访,其非法开采规模很大,每天都有十几台挖掘机作业。举报人初步了解目前已盗挖了价值五亿左右的煤矿资源,造成山林破坏。 横峰县 生态 横峰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以副县长夏汪洋为组长,横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贤军、横峰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四清、龙门畈乡党委书记黄汇敏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发展中心、横峰生态环境局、龙门畈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信访处理专班。据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区域已纳入了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数据库,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图斑,为了保证生态修复的推进,前期需对地表堆放劣质煤等废弃物进行清运。经套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横峰县龙门畈乡霞坊历史遗留废弃劣质煤清运项目区地块类型为工矿用地,故不存在破坏山林等生态环境的情况。2023年7月19日,县自然资源局就横峰县龙门畈乡霞坊村生态修复(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目前已完成项目区地块的踏勘、测量工作。 不属实 下一步联合属地乡镇,加大宣传解释,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维稳工作。 无
破坏 综上,信访人反映区域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县政府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地清运堆放的劣质煤等废弃物,并非非法开采煤矿,故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3 D20230913200 婺源县工业园区湖林羊坞知心瓦厂,一到下雨天烟味很大,浓烟滚滚,家里窗户不能开,之前投诉多次,但一直没有解决。 婺源县 大气 2023年9月14-16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婺源生态环境局和紫阳镇通过调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 部分 1.责令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在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无
污染 1.经了解,2021年5月,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因相关手续不齐全被婺源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2021年7月,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提出行政复议,9月,上饶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停产决定。2022年4月,婺源生态环境局因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擅自恢复生产再次责令其停产,但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2023年6月,因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继续生产,婺源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8月,县公安局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法定代表人李德欣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对县公安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正在提请行政复议。 属实 2.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行为,由县公安局进行立案处理。
2.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在婺源县城镇开发边界之外,且不符合紫阳镇湖林村村庄规划,不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 3.正在研究制定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关停措施。
3.现场检查时,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正在生产中,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均不完善,有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
4 D20230913201 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前进桥处,有一原砂厂宿舍,里面全是垃圾桶,当地来了检查的话,外面的垃圾桶全拖到里面,味道好大,很臭。 信州区 其他 2023年9月14日,茅家岭街道办事处环保站站长徐波、城建办主任冯政、爱卫办副主任王平洛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该小区所在的四吉居委会在小区内共设了6个垃圾桶,分2组统一摆放在有标记的指定位置,不存在把垃圾桶拖到宿舍区。但发现有2个垃圾桶盖损坏,没有盖严实,导致异味散发出来,影响环境。 部分 调查组已要求四吉居委会更换了垃圾桶盖,并要求加强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无
属实
5 D20230913202 铅山县紫溪乡红星村靠原造纸厂附近有一露天垃圾场,经常焚烧垃圾(环卫工人也烧),已有五六年。现场气味恶臭,黑烟滚滚,乡、村也做了些工作,但没有解决问题,过春节时焚烧更严重,整个村庄都是臭气,希望废除该垃圾场。 铅山县 大气 2023年9月13日,铅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协副主席占志华为组长,由县城管局、紫溪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到铅山县紫溪乡红星村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部分 1.铅山县城管局要求铅山县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该转运点的生活垃圾,并要求加大转运频次。 无
污染 经调查,该场地内共摆放了10个垃圾桶,有部分群众将花生秸秆、杂草等堆放在场地内,现场未发现焚烧生活垃圾和秸秆的行为,经向周边群众走访核实,少数村民和环卫工人偶尔会将堆放在此地的秸秆和杂草进行焚烧,焚烧产生的烟气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现场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也会产生异味。 属实 2.加大对周边群众及环卫工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设立“垃圾入桶禁止焚烧”警示牌。
3.加强巡逻监管,防止焚烧秸秆和杂草行为再次发生。
6 D20230913203 信州区水南街丰溪河,从丰溪大桥到三江公园段,河边有很多野树,杂草、淤泥(有的已发黑)。河堤护墙上长有青苔杂草,请清理干净。 信州区 其他 2023年9月14日,水南街道办副主任周丞带领农业站负责人徐昌福、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丰溪河边亲水步道缝隙处有杂草、低矮灌木丛生,部分河堤护墙上也长有杂草、灌木,河边未见野树,河岸也未见淤泥。 部分 根据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丰溪大桥到三江公园段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隶属上饶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下属物管办及三江公园管理办负责。调查组将有关情况告知市城管部门,并与三江公园管理办取得联系。当前正在清理中,预计9月19日前全部完成清理。 无
属实
7 D20230913204 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委会羊坞村知心瓦厂,污染严重,味道很大,早上起床,用纸巾擦鼻子,纸上都是黑的。我们投诉环保局多次,环保局工作人员过去检查,他们就停产两天,然后又开始生产。 婺源县 大气 2023年9月14-16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婺源生态环境局和紫阳镇通过调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 部分 1.责令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在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无
污染 1.经了解,2021年5月,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因相关手续不齐全被婺源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2021年7月,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提出行政复议,9月,上饶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停产决定。2022年4月,婺源生态环境局因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擅自恢复生产再次责令其停产,但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2023年6月,因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继续生产,婺源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8月,县公安局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法定代表人李德欣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对县公安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正在提请行政复议。 属实 2.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行为,由县公安局进行立案处理。
2.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在婺源县城镇开发边界之外,且不符合紫阳镇湖林村村庄规划,不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 3.正在研究制定对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关停措施。
3.现场检查时,婺源县知心古建材料厂正在生产中,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均不完善,有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
8 D20230913205 广信区五府山镇高洲村有一萤石矿,灰尘大、噪声大,村里的路、桥都被压坏了,矿山开采,造成房子墙体都有了裂痕。 广信区 大气、噪声 广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广信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五府山镇人民政府开展调查核实。 部分 1.桥梁上部结构桥面板破损,目前已采取钢板铺设的措施加固,同时禁止载重 10 吨以上运输车辆通行。 无
污染 2023年9月14日,广信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五府山镇人民政府对上饶县葛山坞萤石矿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属实 2.广信区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协助五府山镇人民政府向上级交通部门争取改造计划,力争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1.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葛山坞萤石矿,该矿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8月21日到期,从2023年8月22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与噪声问题。 3.广信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上饶县龙行矿业有限公司葛山坞萤石矿继续加强现场管理,并在复产前要确保环保措施全部到位。下一步广信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该萤石矿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举报人反映的路及桥属于农林场专用道路,未纳入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统计的农村公路年报里程,该路线及桥梁建管主体为农林场站。经现场核查,现有路面部分损坏但不影响通行。路线中的葛山坞桥始建于1973年,全长45米,当时设计标准较低,加上使用年限超长,梁板桥面已出现破损。
3.关于举报人反映的“葛山坞萤石矿矿山开采,造成房子墙体都有了裂痕”问题。经查,当事人位于广信区五府山镇高洲村葛山圩1号的房屋主体结构未出现任何裂痕现象,其房屋附属工程围墙存在多条纵向裂痕现象,经现场查看,该围墙裂痕是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年久失修造成的,与矿山开采无关。
9 D20230913206 9月8日,本人曾投诉广丰区洋口镇和尚渡村芦林纸业厂、时达铜业和中宏铜业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问题。现环保局调查后,口头告知村民芦林纸业手续齐全,时达和中宏铜业没有生产。本人质疑并希望早日解决。 广丰区 大气、水污染 广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以上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蒋小晖为组长,广丰生态环境局、上饶高新区、洋口镇人民政府、芦林街道办、五都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专班。2023年9月15日对该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部分 1.责令江西省芦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加大除臭设施的投药量,进一步对收集系统密闭性进行检修,减少异味散发。 无
1.江西省芦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一期年产30万吨高强低定量瓦楞原纸生产线,厂区内及周边环境没有明显气味,企业前3季度自行监测报告及在线数据显示,芦林纸业废气达标排放,并在易散发臭味的污水处理站投资500万元建成并投运了除臭系统。2.信访人所述中宏铜业(实际为江西七泓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时达铜业有限公司为异地搬迁项目,目前处于搬迁进程中。曾于2023年8月底,在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设备调试生产,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两家公司停产整改,并下达了停电抄告单。3.博山二期工业用地正处于基建状态,相关配套的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七泓铜业、时达铜业等两家企业是铜深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废水,且尚未投产,无废水外排。 属实 2.责令江西七泓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时达铜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调试,完善相关手续。
存在问题:1.芦林纸厂污水处理站除臭收集装置部分位置存在缝隙,可能散发异味。
2.江西七泓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时达铜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齐全,擅自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