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江时评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从总体要求、学习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对领导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中坚力量,迫切需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其中,法治意识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法治思维强不强,是考量领导干部执政本领的一项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应该讲,通过与时俱进、与势同行,当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健全、日益成熟、更加完善,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有了“硬规矩”,关键是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应知应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常个人自学等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结合实际学,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制度规矩,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其优越性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就不能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不可否认,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还习惯于采取陈旧的计划手段、强制手段来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甚至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情况,这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让干部寒心、群众闹心。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认清身上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涵养法治思维,强化制度意识,坚决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搞变通、不作选择、不打折扣,防止制度规矩成为“稻草人”。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制度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只有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为规范,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才算真正做到了知责于心、履责于身、尽责于行。
(舒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