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3-380号
序号 摊位名称 面积(㎡) 起拍价(年租金/元) 保证金(元)
1 蔬菜8号 5.1 8280 3000
2 蔬菜9号 4.14 8040 3000
3 肉类6号 2.5 4800 3000
4 肉类8号 3 5160 3000
5 肉类9号 3 5160 3000
6 肉类10号 3 5400 3000
7 肉类11号 3 5400 3000
8 肉类12号 2.5 5160 3000
9 水产类4号 3 5040 3000
10 家禽3号 3 5400 3000
11 家禽4号 3 5520 3000
12 水产8号 4.2 6960 3000
13 熟食3号 6 9720 3000
14 熟食4号 6 10152 3000
受产权单位委托,定于2023年8月11日9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招租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摊位概况及起拍价: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海川评报字[2023]第HC0402号《评估报告》。
2.摊位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对本次拍租标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租赁年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若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千元将不予退还,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4.租赁期间汪二镇人民政府对农贸市场统一管理,承租方对租用摊位妥善经营管理,承租期满后不得要求招租方任何形式赔偿。
5.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摊位招租成交后,履约保证金按一个摊位1000元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7.摊位交付时间及起租时间以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招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摊位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违规经营。在经营期间内,需保证所租摊位主体完好,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期间不得改变摊位原使用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摊位和场地上存放、生产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8.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
五、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17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于2023年8月9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以实际到账为准)。
联系电话:13576326898郑女士 13397932436徐女士 18979319032程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盈盛楼十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