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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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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恒基城市广场2间店面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3 -379号

序号    坐落                                        所在层数/房屋总层数    建筑面积(㎡)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产权证号

1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168号1-1-(20-21)    1/3                    71.92             34521.6                 20000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49730、0049250号

  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8月11日15时(北京时间)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上饶市恒基城市广场2间店面招租(5年)

  2.标的概况: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168号1-1-(20-21)店面,此次标的拍卖总建筑面积71.92㎡ ,首年租金起拍价及竞拍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德胜评报字【2023】第 027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商业用房经营范围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经营的行业外,其它都可以。

  4.经营期限: 租赁面积<1000㎡ ,租期5年,前1个月免租金。

  5.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店面租金按季度支付,即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租金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6.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7.首期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成交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0.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1.责任、义务:

  (1)本次经营期限为5年,经营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经营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出租商铺安全质量。

  (4)承租方应保护好商铺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商铺。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需赔偿因改造商铺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产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房产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须补交免租期内的商铺租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承租方在搬离标的物时,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均可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移动的部分须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由招租方处置,并不予任何补偿。

  (7)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店面正常的招商、租赁除外);若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经营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9)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0)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自行负责与商户的解约事宜并要求商户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四、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 0309 0000 0024 68】(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联系电话: 19318732332、18705871875(童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7-9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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