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欢 见习记者 周梦沁
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事故。根据涉事车辆车内行车记录仪显示,傍晚时分,司机驾驶小汽车临时停靠路边,未注意观察车辆周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与同向行驶的三轮快递车发生碰撞,导致三轮快递车驾驶员摔倒受伤,并且由于车辆失控,进而与前方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发生轻微碰撞。交警经勘查后认定,小汽车驾驶员因开车门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谓“开门杀”,就是乘车人在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如果这时恰巧有电动车或自行车在车后方行驶并且距离比较近,就会导致骑车人一下反应不及时撞到车门上,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开门杀”也极易引起二次事故,比如当周边的车辆在正常行驶时,由于躲避不及,便会与被“开门杀”的受害人发生二次事故。
那么,应如何避免“开门杀”呢?交警部门提示,可采取以下方法:一是“荷式开门”法。驾乘人员要反手开车门,即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去开车门,强迫自己侧肩、转头、微开车门仔细观察。二是“两段式开门”法,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三是驾驶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同时,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四周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无特殊情况,不建议后排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四是作为骑车人及行人也要注意,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