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题

铅山县司法局化解一起工伤纠纷

为持续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铅山县司法局就申请人铅山县柏莉运输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一案 ,组织了四次调解会,邀请了铅山县检察院、县人社局负责人参与调解,积极推动辖区纠纷成功化解。

据悉,前三次调解会上,柏莉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虞某、工伤职工吕某及其代理人就《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合法、工伤待遇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磋商。与此同时,调解会主持人、司法局检察官、县人社局负责人等人积极地分别对铅山县柏莉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虞某、工伤职工吕某及其代理人予以法律释明、分析调解成功与否的利弊,做好其思想工作,促使了铅山县柏莉运输有限公司和受伤职工吕某在工伤待遇金额、支付方式等两个主要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在检察官及工作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第四次调解会上,铅山县柏莉运输有限公司和受伤职工吕某就工伤待遇支付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铅山县柏莉运输有限公司同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林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