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年县珠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成功放飞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据了解,这是2024年以来万年县林业部门第5次放飞野生动物。
据了解,10月18日,万年县青云镇一热心村民发现一只受伤的鹰并报警。当地派出所接警并进行初步处置后,移交给林业部门进行救助。经专业人员鉴定,该鸟为猴面鹰,又叫仓鸮、猴头鹰等,是中型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猴面鹰我们接过来的时候状态非常不好,眼睛一直睁不开,而且不会动,我们都非常担心,所以就放在我们中心养护一段时间。”万年县珠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主任王道介绍。
经过20多天的精心喂养照料,猴面鹰的状态逐渐好转,已具备野外放飞条件。工作人员将猴面鹰带至野外树林放飞,让其重回大自然。为进一步营造野保氛围,林业部门为该村民颁发荣誉证书,以此表扬积极救助保护动物的善举。
“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如果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第一时间跟当地派出所联系,也可以跟我们珠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联系,让我们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王道表示。(鄢俊琪 陈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