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信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朱某某长期以来因赌博欠了很多账。经常有债主押着朱某某到其父母家来讨债,父母怕还不出钱,债主会对朱某某不利,因此帮他还了不少的账,还帮他养着儿子。渐渐的,父母成了他的摇钱树,动不动就来找父母要钱。父母实在没钱了,就威逼父母将与姐姐合建的房子卖掉。父母被逼无奈,只得将房子卖给女儿。为此,朱某某于2006年6月9日书面承诺以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父母要钱,并承诺今后父母遇到困难他会尽力帮助解决。事后,朱某某又以房屋卖价太低多次向姐姐姐夫要钱,姐姐姐夫也多次被逼得借钱给他。朱某某在赌博的泥潭里不能自拔。今年7月24日上午,朱某某又到姐姐家找住在姐姐家的父母要钱,父亲说没钱给,向姐姐姐夫要,也没要到。朱某某对姐姐家的东西一通乱砸,父母和姐姐一家人怕他伤人,全躲了出去。朱某某又放火点燃窗帘,烧毁了父母和姐姐的家具、家电等物,造成财产损失14000余元。
信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为泄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如上判决。(李亮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