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3-438号
标的序号 栋号(编号) 一楼参考建筑面积(㎡) 二楼参考建筑面积(㎡) 首年租金起拍价 交易保证金(元)
(元)
1 1-1# 87.23 151.47 35476 10000
2 1-2# 76.6 75.5 25632 10000
3 1-3# 62.15 151.05 29417 10000
4 2-1# 118.3 28392 10000
5 2-2# 41.6 9984 10000
6 2-3# 73.8 17712 10000
7 2-4# 73.8 17712 10000
8 2-5# 41.6 9984 10000
9 2-6# 87.89 105.71 31242 10000
10 2-7# 72.97 82.63 25445 10000
11 2-8# 64.41 153.39 30183 10000
12 3-1# 94.38 20386 10000
13 3-2# 35.94 7763 10000
14 3-3# 98.6 21298 10000
15 3-4# 98.6 21298 10000
16 3-5# 35.94 7763 10000
17 3-6# 155.65 33620 10000
18 4-3# 50.34 10873 10000
19 4-4# 107.92 23311 10000
20 4-5# 48.18 10407 10000
21 4-6# 73.16 15803 10000
22 4-7# 94.8 20477 10000
23 4-8# 69.6 15034 10000
24 4-9# 68.76 14852 10000
合计 484064 240000
标的整体承租优先,首年整体起拍价:484064元,交易保证金:240000元。如无人整体承租,则遵循“承租多间相邻标的的优先”原则进行招租。
受委托,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9月20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广信大厦B栋)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君茗房估字(2023)第15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赁期限为8年。招租成交后,租金每四年递增5%,承租方应按年度支付租金,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4.(1)本项目标的整体承租优先,如无人整体承租,则遵循“承租多间相邻标的的优先”原则进行招租。(2)本次标的招租遵循“承租多间相邻标的的优先”原则,即若有意向承租方报名相邻的数宗房产,则该数宗房产合并成一个标的整体招租,若流拍,则还原成数个标的逐个招租。该优先原则中,标的数量越多、面积越大,优先级越高;如意向承租方报名的相邻多间标的存在冲突且标的数量和面积完全一致,则通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和成交标的。
5.本次招租标的设有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按以下原则计算:(1)承租的标的面积或相邻多间标的的合计面积在500㎡(不含)以下的,享有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2)承租的标的面积或相邻多间标的的合计面积在500㎡(含)-1000㎡(不含)的,享有二个月的装修免租期。(3)承租的标的面积或相邻多间标的的合计面积在1000㎡(含)以上的,享有三个月的装修免租期。(4)承租多间标的但标的之间有间隔的,免租期分开计算。(5)一楼标的正上方的二楼标的,可视为相邻标的。
6.标的物电表、水表由承租方安装到位。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或转借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8.承租方需要对商铺进行破坏建筑主体装修的,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限内,水、电、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11.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好门前“三包”,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邻里关系。承租方经营会产生油烟的,需按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排放,并自行协调邻里关系,小区大门外的商铺不得朝小区内排放油烟。
12.标的暂无产证。
13.承租方须遵守资产所在保障房小区物业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缴纳物业费。
1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则整体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整体承租方;按单个标的拍卖的:单个标的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单个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7时止,携带有效证件到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咨询电话:13970371775 18270939222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财务:0793-8331882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