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玉山县三清轻钙厂法人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玉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官某某已被玉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到玉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报案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转账凭证、借条、欠条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二、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尽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及集资参与人积极提供追赃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
经侦大队民警联系电话:
祝警官:18879382786
邬警官:18879382856
玉山县公安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