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湖村乡政府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上饶市广信区湖村乡西龙岗村路边地块内的泥砂石混合料(目前尚未开采),数量约167060.6m3,起拍价66.83万元。
二、标的咨询与展示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7时。
三、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要提示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详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3]第13号评估报告),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泥砂石料数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竞买人应对标的所在地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标的开采及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开采及清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标的清转运须途经姜湖公路,由于该公路目前尚未进行综合验收。为保证该公路工程质量不受影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道路施工方交纳200万元道路修复保证金,标的清转运工作结束后,如未造成道路损坏,则由道路施工方全额退还道路修复保证金(不计息);如造成了道路损坏,则道路施工方根据实际修复金额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6.标的交付完毕后,买受人的开采及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及经济责任。
7.拍卖成交后,开采及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后4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开采、清转运及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200603020000000878
开户行:上饶银行中山路支行
详情请咨:13907938256(艾先生)
13907936277(陈先生)
公司地址:市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