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3-66号
序号 标的 测绘方量(立方米) 起拍价(万元) 竞拍保证金(万元)
1 陈坊村段 9634.0 20.6 10
2 桂湖村段 8465.1 21.97 10
3 暖水村段 12759.0 35.96 10
合计 30858.1 78.53 30
备注:整体竞拍优先,如未形成整体竞拍则按单个标的进行拍卖,整体竞拍保证金30万元。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3月9日15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兴中心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龙头山乡暖水河清淤工程砂石混合料若干。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周华永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2]第065号】以及江西省天泽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2022-12-002号】。
2.标的数量、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拍卖方在此声明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混合料储量为预计数量,来源于江西省天泽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2022-12-002号】,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5日内进场,在此期间,施工便道、装车、砂石混合料的清运管理、安全生产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运输过程不得违法超载。如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涉及与当地村民的纠纷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可帮助协调。
5.拍卖成交后,标的作业期限为:1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协商,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按期顺延),在此期间砂石混合料的管理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转让方不负责标的监管。作业期限内未清理完毕的砂石混合料由委托人收回,用于公益事业。
6.本次拍卖的标的仅为堆场范围内的砂石混合料,受让方不得私自开采河道内的砂石,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受让方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8.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3年3月7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咨询电话:0793-8331882。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黄)
13576341969(王)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0793-8300868
公司网址: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
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