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讯 暑假期间,玉山县法院王宅法庭聚焦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助推器”作用,积极回应辖区校园安全教育“订单”需求,联合必姆镇人民政府、必姆派出所、玉山县人防蓝天救援队共同前往必姆中学开展“防溺水知识进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同学们要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活动现场,法官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溺水事件,引导学生们坚持做到六个“不”,时刻把安全牢记于心、内化于行。蓝天救援队的队员们向师生们现场普及溺水急救方法,并带领学生前往王宅水库观摩溺水模拟救护演练。活动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生命可贵、安全第一”的意识同时,增强了学生们的避险意识和防溺水自救、互救能力。
必姆中学全校师生还进行了主题签名活动,大家有序地在横幅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此次活动,发挥了法官在法治副校长岗位的履职担当和学校法治建设上的‘专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通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与乡镇各部门联动、联防、联治,全面构建校园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共同体,把平安的种子撒播在学生心田,为校园构筑一道安全教育的坚固屏障,呵护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王宅法庭庭长王超如是说。(邱金陵 单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