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救人和报警这是常识,但总有一些人会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离现场。玉山有一位司机撞了人后,就选择了逃逸,还把车上的相关物品给拆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经过4天的细致排查,最终将肇事司机缉拿归案。
老人路边被车撞倒
肇事车辆逃逸
11月7日17时57分,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山中队指导员鲁勇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该县临湖镇院边村百姓批发市场路段,有一位老人被车撞了,而肇事车辆不知所踪,要求出警。
接报后,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此时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事故现场道路上留有血迹和几道划痕,但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周边未安装公共视频,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巨大困难。民警迅速将情况上报大队领导。鉴于案情复杂,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侦破重大逃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成立了“11·7”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
为了尽快破案,还法律公正。侦破专案组兵分三路:第一路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复核勘查;第二路警力对事发地周边进行走访、摸排;第三路警力对事发现场及沿线公共视频进行排查。排查中,专案组发现边上有辆大货车停在路边准备卸货,走过去发现该大货车上安装了摄像头,当时就判断这是一个货车的360度实时监控,便马上联系了货车司机,调取了货车上的摄像头。民警通过货车摄像头,发现了事故发生的整个经过。
民警一路循线追查
抓获肇事司机
由于肇事车辆系无牌车辆,无法查实车辆及所有人信息,专案组只能通过视频辩论该肇事司机的外貌长相,同时赶往指挥中心,大量调取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各条道路沿途公共视频,对肇事车辆进行追查,并通过人脸识别,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在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事故科和该县公安局临湖派出所以及广信区公安局郑坊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不辞辛劳,经过80多个小时的连续作战,于11月11日晚,在广信区郑坊镇台湖村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逃逸交通肇事人刘某林(男,61岁,郑坊人)。
据了解,11月12日凌晨,受害人曾某香(女,81岁,临湖人)因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同时据肇事驾驶员刘某林交代,当天17时左右,他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玉山县城一个工厂里出发回家。17时45分,当其行至237国道玉山县临湖镇院边村路段时,因对向有车灯刺着眼睛,未看清前方路人,直接撞向行人曾某香。刘某林便去扶起,并问道:“老妈妈,你怎么样了?”当时曾某香只“嗯”了一下,没有说话。刘某林以为曾某香没事,又因心里害怕,并没有报警及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随后刘某林把头盔丢在了路上,到家时,把车上部分东西拆下丢进垃圾桶里,同时将车开到家里藏匿。目前,刘某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方菲菲 本报记者 郭淑芬 杨小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