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等文件精神,上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上饶县联社”)拟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农商银行”)。为使上饶县联社改制为广信农商银行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决定对原有股金进行处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制后广信农商银行的股份认购起点为:自然人股东20万股,企业股东200万股。上饶县联社原社员持有股金不低于认购起点的,在原社员自愿基础上,原持有股金按1:1转为广信农商银行股份。
二、对符合广信农商银行发起人认购条件的原社员,自愿将其股金转为广信农商银行股份的,请于公告期(定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1日)内持本人(或本公司)合法有效的证件及复印件、股金证等预约认购资料到指定的受理机构办理转股手续。
三、对持有股金低于上述认购起点要求的原社员,在原社员自愿基础上,可在原持有股金的基础上增持股金,使增持后的股金总额达到上述认购起点要求。增持的股金按每股出资人民币1.00元进行认购,但在认购前必须每股另缴纳0.72元用于购买上饶县联社不良资产。
四、对持有股金低于上述认购起点的,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虽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意转为广信农商银行股份的原社员,在原社员自愿基础上,其股金可办理转让。
五、对在公告期内暂未确认身份的,在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或回购手续的,其股金按1:1折算为广信农商银行股份,但不享有投票权。
六、对既不愿意增资入股又要求维持原股金的原社员,其股金按1:1折算为广信农商银行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一个投票权标准的,不享有投票权。
七、原股金退股受理机构为原入股信用社。
八、公告期: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1日
咨询电话:0793-8445653
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