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标的名称及地址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起拍价 竞买 现 状
(㎡)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三楼307 139.98 广房权证字第S2011103302号 77.70 10 承租广丰丰溪司法鉴定中心办公
2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三楼308 122.15 广房权证字第S2011103301号 67.80 10 承租广丰区公证处办公
3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三楼309 122.15 广房权证字第S2011103305号 67.80 10 承租广丰区法律
援助中心办公
4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三楼310 142.74 广房权证字第S2011103304号 79.23 10 承租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办公
5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四楼410 140.25 广房权证字第S2011103303号 77.85 10 空置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15时在上饶市司法网络拍卖中心(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B栋三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位于广丰区裕丰大道7号(商会大厦),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完善,周边有广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政府单位。
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6月2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与标的相关人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竞价或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的增价拍卖。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2日17时止。
六、竞买须知:有意者请于2016年6月2日17时前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或上饶市司法网络拍卖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行:上饶银行富民支行;户名:上饶市司法网络拍卖中心;账号:2008030200
00004175】,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展示网址: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3907936355
15907930053
本公告同时在《上饶日报》及上饶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上饶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登载。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