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珠慧子 记者蒋学华报道:近年来,在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变化,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连续三年考核位居全省前列。“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约6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16.7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9625.95公里,其中自然村公路建设7129.4公里;新改建桥梁188座,危桥改造101座。
抓项目建设注重实效。为推进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我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规模和计划,年初制定目标,明确所有项目的完工和交(竣)、验收的时间节点;年中强力推动,连续四年在广丰、婺源、铅山、万年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现场会,连续三年开展了第四季度“百日会战”活动,力促农村公路建设。年终强化考核,市、县政府一直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民生工程进行年度考核,促进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同时,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以招投标制为核心的“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抓养护管理多措并举。我市农村公路线多、面广、里程多、底子薄、“十五”、“十一五”建设的部分农村公路已步入“超龄期”,不少路面破损严重,群众意见大,投诉多。市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对市、县、乡三级的管理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性文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通过争取上级计划升级改造一批,安排路面大中修一批,创建文明示范路一批,实现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逐年稳步提升。
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科学到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车购税、省级补助及市、县财政补助、乡村自筹、“一事一议”和个人捐助等。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流转和使用效率,我市出台了《上饶市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方法》,将原来的各类资金由项目管理单位申请拨付变为市交通运输局直接拨付,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时效。同时,严格监督,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市审计局结合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同时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也进行审计。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我市及时制定了《上饶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保障资金流畅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