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在德兴银城街道办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名称: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3处资产招租(5年)。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的3个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303.39m2,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下表:
标的编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m2) 所在层 /层数 起拍价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现经营店铺 租赁到期时间
1 银城中路36号综合楼(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银城镇中医院旁) 约83.48 1/1 14 15 金店 2025年4月30日
2 德兴市银城中路113号、115号、117号店面(二楼仓库附赠) 约138.97 1/6 24 30 劲霸男装店 2025年3月30日
3 德兴市银城中路285号 约80.94 1/6 1.8 2 手机店 2025年3月30日
二、拍卖方式:
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昌讯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昌讯房估[2025]字第QT25030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届时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5年。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标的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6.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本次拍卖标的均处于在租经营状态,一旦本次拍卖成交,拍卖标的将于原合同到期之后,交付给新承租方,在此之前新承租方不得干预原承租方经营活动,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
11.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原承租户须在租赁期满10日内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并将租赁标的交还招租方,如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原承租户将租赁标的内剩余的设备、设施无偿赠与招租方,原租户不得要求赔偿或补偿。
12.责任、义务:
(1)本次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6)承租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创文创卫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7)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方案解释权归招租方所有,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和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约定金额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以实际到账为准)。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电话:15779977571(邓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6号凤凰大道佳利花苑13#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jyxx/trade.html)。
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