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讯 “捡到东西还给人家,本来就是应该的。”近日,广丰区月兔大道创和家园小区的便利店老板俞宏富在店门口捡到千元现金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行为,不仅感动了失主,也赢得了街坊邻里的称赞。
笔者走进俞宏富的便利店,见到了这位58岁的老板,他正忙着整理货架、招呼顾客,脸上始终挂着朴实的笑容。“那天晚上10时许,我准备关门时,看到门口地上有几张钞票。”俞宏富回忆道,“当时也不知道是谁掉的,我就把钱捡起来放好,想着失主肯定会回来找的。”果然,20多分钟后,一位顾客急匆匆地跑回店里,问有没有人捡到钱。经过仔细核对,俞宏富确认了失主的身份,便把1000元现金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失主连声道谢,还非要拿出100元钱作为酬谢,但被俞宏富笑着婉拒了。“这钱本来就是他的,我不能要。人家掉了1000块钱,心里肯定着急,要是找不回来,得多难受啊。”
其实,这已经不是俞宏富第一次拾金不昧了。在开便利店的十多年里,他经常遇到顾客丢东西的情况,无论是手机、钱包还是其他贵重物品,他都会细心保管,及时归还。五六年前,一位顾客在付钱时不小心把钱包落在了收银台上,里面有一万多元现金和各种证件。第二天,这位顾客才来店里寻找。俞宏富仔细核对了钱包里的物品,并确认无误后,便归还了原主。“能帮到别人,自己心里也高兴。”俞宏富用最朴实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德。
(邵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