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5-107号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3月19日15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公开拍卖“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22号附15招租(3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 序号 标的物 建筑面积约(m2) 租赁期 (年)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22号附15(1) 43.89 3年 6.0564 2 原经营:鸡公煲
2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22号附15(2) 43.89 3年 6.0564 2 原经营:螺蛳粉
二、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一家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报名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4)字第15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均为空置,设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
3.按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6.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7.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8.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10.违约责任: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招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全部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12.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13.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5年3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
15307931208
公司网址: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