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7日

广丰区月兔广场新天地、蔚蓝生活广场及原工商联办公场地公开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43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9日10时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具体内容:

序号 资产坐落 所在 层次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首年租金/元) 竞拍保证金(元) 履约保 证金(元)

1 广丰区永丰街道北门社区裕丰大道7号商务写字楼 2/10 商务写字楼 577.61 41590 5000 11000

2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月兔广场北侧新天地1号商住楼1-3101室 3/15 其他商业服用地/商业服务 889.07 170700 20000 43000

3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01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63.38 6080 2500 1500

4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03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62.23 5970 2500 1500

5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02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63.38 6080 2500 1500

6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04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63.38 6080 2500 1500

7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05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63.38 6080 2500 1500

8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33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38.12 3660 2000 1000

9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32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76.73 7370 2500 1800

10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30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47.47 4560 1500 1200

11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31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52.58 5050 1500 1300

12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28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52.58 5050 1500 1300

13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29 3/4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52.56 5050 1500 1300

14 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芦洲大道779号蔚蓝生活广场4#3027 3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52.56 5050 1500 1300

备注:租金每年递增2%

二、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164号,(标的均有产证)。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房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本次招租标的不包含室内物件及其他,租赁权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成交。

3.本次租赁房产租期五年,租金支付实行“先交后用”,按半年支付,下半年度租金在上次租金到期前10天内支付;评估的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竞价成交价为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即年度递增率为2%)。

4.需按附件清单要求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不计息退回。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污染环境物品,不得经营危险品及高污染、高噪音等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行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觉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自觉维护城市创卫环境,自觉遵守招租方及所辖区城的统一规划及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装修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水、电表的开户或安装事宜;在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施工,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

7.本次拍卖标的为空置,给予2个月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8.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若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承租方结清租金及经营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后自行搬离,不得要求招租方支付任何费用的经济补偿。

10.如遇国有资产改制、拆迁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应提前45天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清租金及经营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后,必须无条件在约定时间内搬离,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要求装修或间接损失等其他费用的经济补偿。

11.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员工办理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查)到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本次拍卖会有关资料。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报名地址:信州区滨江东路78号二楼

联系电话:0793-8177799 座机

13607034333 郑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0793-8337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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