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蚺城街道清华东路清华商住楼28间店面(1-2层)及28套单身公寓(3层)房屋3年租赁权。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婺源县蚺城街道清华东路清华商住楼28间店面(1-2层)及28套单身公寓(3层)房屋3年租赁权拍卖。标的位于婺源县蚺城街道清华东路,毗邻天佑中学,交通便利。
1号标的:一楼28间店面,每间建筑面积28.45㎡-71.85㎡不等、二楼每间建筑面积63.92㎡-87.3㎡不等。一二层上下对应连体拍租。(整体租赁优先)(详见清单)。
2号标的:三楼28套单身公寓,每套建筑面积55.81㎡-87.3㎡不等,简单装修,整体租赁优先(详见清单)。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 22日上午10 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按约定交纳每个标的0.5万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业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业诚[2024](房评)字第Y-01001号《评估报告》,不动产证正在办理中。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权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部门登记、产权证所标注面积的为准,租金不作调整。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并签定合同。
3.本次租赁权分割拍卖,整体优先。
4.拍卖成交租金按年支付,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清第一年度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1号标的:每个标的6000元。2号标的:每个标的3000元),委托人依据租赁合同配合买受人办理租赁后的相关事宜。如买受人不及时缴纳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买受人。
6.本次招租店面及房屋,委托人仅为房屋租赁,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税务登记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房屋内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有污染、噪音大、烟花爆竹、化肥农药、餐饮等有毒有害及其他重污染的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权。经营活动须取得相关经营许可,通过相关消防安全验收,如未按规定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8.买受人如需要对店面及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书面报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9.买受人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若买受人在租期内因经营情况确需转租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0.委托人按现状交付店面及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由买受人进行房屋的维护和管理,在承租期间因房屋维护不当及经营原因所造成的委托人、买受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负责。但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产生损害除外。
11.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婺源县源头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婺源县支行
账号:36001352100052507775
报名地址:婺源县星江路1号(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13507030101(郑先生)
13979374609(李先生)18907930380(吴女士)
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