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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戚虹鸿报道:1月16日,《上饶市弋阳腔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改稿会召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广新旅局和弋阳县文广新旅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围绕保护对象、职责分工、人才培养、场所设施、法律责任,以及草案的逻辑顺序和语言表述进行了全面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需要,遵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3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已于2023年8月25日公布施行。修改后的法规表述更加精准,职责分工更加合理,监督检查责任更加明确,建房申请流程更加简洁便民。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落实管理主体,(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