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 吴云飞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落实,切实改善民生福祉,积极防范风险隐患,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0.7亿元,比2022年决算数增长7.9%(下同)。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183.4亿元,增长8.7%,其中:增值税85.7亿元,增长9.2%;企业所得税13.7亿元,下降1.5%;个人所得税4.8亿元,增长17.1%;资源税9.2亿元,增长42.6%,主要是强化税源管理,加大了对历年资源税清缴力度;城市维护建设税15.2亿元,下降6.9%;房产税5.7亿元,增长56.1%,主要是房产税相关疫情减免政策到期,并对历年税收进行了清缴;印花税4.3亿元,增长18.9%;城镇土地使用税5.4亿元,增长20.4%;土地增值税9.3亿元,下降5.7%,主要是土地出让、房产交易量下降;耕地占用税4.7亿元,增长55.4%,主要是部分县(市、区)加大了历年耕地占用税清缴力度;契税22.5亿元,增长2%;其他各项税收收入2.9亿元。非税收入完成87.3亿元,增长6.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4.8亿元,增长2.6%。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亿元,增长2.5%;公共安全支出35.6亿元,增长13.3%;教育支出149.7亿元,增长2.6%;科学技术支出21.2亿元,增长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亿元,增长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亿元,增长13.8%;卫生健康支出92.1亿元,增长0.3%;节能环保支出24亿元,增长8.4%;城乡社区支出95.3亿元,下降8.8%,主要是部分县(市、区)2022年环境卫生整治一次性投入较多;农林水支出103亿元,增长13.1%;交通运输支出20.1亿元,增长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8亿元,下降14.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亿元,下降21.3%,主要是部分县(市、区)2022年项目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6亿元,增长22.9%;住房保障支出13.7亿元,下降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亿元,增长10.1%;债务付息支出14.6亿元,下降0.8%;其他各项支出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4.1亿元,下降12.6%,主要是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3.4亿元,下降18.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并相应减少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9.7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5亿元),增长10.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增长12.3%。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7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含市直、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和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2亿元,增长15.7%。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32.7亿元,增长33.2%,其中:增值税11.9亿元,增长160.4%,主要是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向上级调库数额较多;企业所得税4.9亿元,增长39.5%;个人所得税1.1亿元,下降3.6%;城市维护建设税2.5亿元,增长1.4%;房产税1.6亿元,增长38.1%;印花税1亿元,增长12.4%;城镇土地使用税1.6亿元,增长10.5%;土地增值税2.9亿元,增长94.9%,主要是加大了历年土地增值税清缴力度;契税4.4亿元,下降29.6%,主要是土地出让、房产交易减少;其他各项税收收入0.8亿元。非税收入18.5亿元,下降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6.6亿元,下降2.6%。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亿元,增长18.3%;公共安全支出14.6亿元,增长15.3%;教育支出13.7亿元,下降4.2%,主要是2022年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用于高校项目建设,支出较大;科学技术支出4.5亿元,增长6.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亿元,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亿元,下降2.5%;卫生健康支出46.5亿元,下降3.7%,主要是省级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进行了清算;节能环保支出6亿元,增长5.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亿元,增长36.3%;农林水支出7.7亿元,下降5.1%,主要是2022年上级下达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资金较多;交通运输支出9.5亿元,下降20.2%,主要是2022年上级下达的车购税补助资金较多;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亿元,下降26.3%,主要是2022年项目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亿元,增长10.4%;住房保障支出2亿元,增长37.9%;债务付息支出5亿元,下降12%;其他各项支出2.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下降27.7%,主要是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9亿元,下降16.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并相应减少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5亿元),增长0.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增长15.6%。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9亿元)。
(三)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3亿元,增长16.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9亿元,下降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亿元,下降2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3亿元,下降31.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5亿元),增长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增长15.5%。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7亿元)。
2023年,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发展,全力以赴稳经济。坚决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各项财税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17家小微企业作为财政部门联系点,通过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01个,助力企业快速发展,全市共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6.8亿元,实实在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惠民生重要作用,全市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214.2亿元,额度列全省第二,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85亿元,财政贴息9333.64万元,直接扶持15466人次,带动就业90991人;用好“财园信贷通”优惠政策,全市“财园信贷通”合作银行放款819户,放款金额37.58亿元。加快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下达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奖励资金430万元,助力企业上市。
(二)坚持科学组织,锚定目标促增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企业运行情况、财税政策的调整变化,准确把握收入趋势,充分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成立财税共治小组,着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分析和预判,强化收入征管,在确保收入质量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年税收预期目标。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非税收缴政策,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0.7亿元,增长7.9%,增幅位居全省第三;税收占比67.8%,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过紧日子,集中财力保重点。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制定了《关于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工作方案》。优化结构,兜牢底线,市级压减非刚性非必需项目支出1.5亿元,用于保障“三保”;坚决防范“造价不实”“过度设计”等问题,全市共计完成财政预算评审金额487.8亿元,审减金额41.6亿元,审减率8.5%,完成结算评审金额45.7亿元,审减金额3.6亿元,审减率7.9%。有序推进廉洁政府采购,在全省率先开展医院和学校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2023年共节约采购资金1523.3万元,节约率达35%。将节省资金更多投向“三保”等重点领域,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639.3亿元,增长3.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4.8亿元,增长13.8%;农林水支出完成103亿元,增长13.1%,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发力提绩效。以绩效监控管理为重点,守好“填报”“审核”“考核”三个关口,对市直所有预算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施“双监控”,选取19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支出进度偏慢或绩效目标可能存在偏离的项目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整改提效;不断扩宽绩效评价范围,选取市级及8个县(市、区)开展政府收入绩效评价试点,分别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中选取有关收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政府收入绩效评价进行了有益探索;强化存量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统筹使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管理的通知》,将市级专项资金结转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探索建立文化类场馆运行经费支出标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创新评审中介机构管理模式,将原“每月前5个工作日报名”变更为“线上随时报名”,并实行线上审核,实现评审中介机构申请入驻“一次不跑”。
(五)坚持风险防控,压实责任守底线。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机制, 强化风险评估预警结果运用,有序推进全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落实专项债券“通报预警、督导约谈、惩戒约束”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依法依规拨付资金。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制定《上饶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实施方案(暂行)》,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加强财政运行日常分析跟踪,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总体来看,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入实现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各级财政收支总体实现平衡。但当前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重视,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一定压力,各地可用财力依然较为紧张;二是财政运行风险仍不容忽视,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下滑短期难有大的改观,给基层“三保”保障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带来一定压力;三是部分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严谨,绩效自评质量不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贯彻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工作部署,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特色鲜明的制造业强市,充分彰显江西东大门的生机活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1.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转移性支出,当年可用财力4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3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基金收入总计3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9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基金支出总计37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4.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0.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5.8亿元)。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3.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4.7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9.5亿元。
(二)市级预算草案
含市直、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和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1.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减去转移性支出,全年可用财力为9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5.3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基金收入总计11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基金支出总计10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5.8亿元)。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5亿元。
(三)市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转移性支出,全年可用财力为5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9.8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基金收入总计6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基金支出总计6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5.8亿元)。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0.8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0.9亿元。
2024年市直部门预算请一并予以审议。另外,就几个具体问题向各位代表说明如下:
第一,以上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市代编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市后,再汇编2024年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增长4%以上。主要考虑:202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意义重大。面对的挑战,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给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牢固,市场需求仍显不足,中小企业发展依然面临较多困难,部分工业产品价格走势不乐观,工业税收运行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面对的机遇,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经济发展的韧性、活力和潜力继续显现,市场供给的稳步提升和优化,加上增发一万亿元国债以及降准降息、减税降费等政策效应加快释放,我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将更加凸显,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添了新动能。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江西并亲临上饶指导,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凝聚了干劲,必将推动我市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第三,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3亿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增长3%。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三保”保障;二是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三农”等重点领域投入;三是保障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统筹城乡协调一体化,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四,2024年全市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98.07亿元,债券利息43.35亿元(不含2024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28.14亿元,控制在省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354.88亿元以内。
三、完成2024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是凝心聚力促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打造特色鲜明的制造业强市、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打造长三角数字转移示范区。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推动加快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帮办服务,营造“亲商、助商、安商”良好氛围,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惠及市场主体,不断筑牢实体经济根基,积极培植财源。
二是持续发力强征管。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前谋划全年收入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强化收入定期监测调度,强化产业主管部门、税费征管部门联动,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充分发挥存量资产效益,让“沉睡”资产变“增收”活水。加大跑项争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
三是千方百计保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坚持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不留硬缺口。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非刚性非必需支出,将节省资金更多用于保障民生实事落实,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办人民满意教育、加强文化建设、支持“三农”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用好增发国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持之以恒抓改革。有序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利相匹配的收支划分格局。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做到支出有标准、标准可执行。大力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深化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惠企利民。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五是坚定不移防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不断完善“三保”风险处置预案,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密切关注融资平台、金融、房地产等行业风险,防范风险向财政传导蔓延。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上下将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迎难而上,担当实干,切实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力度,为推动我市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饶篇章不断贡献财政力量。